宣教模式中,為何會冒出「營商事工」(BAM, Business as Mission)?相信每位關心宣教的弟兄姊妹都想知道。過去數十年,教會及大部分差會都是差派專職宣教士(career missionary),在福音未達或福音未得之民中,以直接開荒布道、建立教會的身份在當地服侍主,他們無論在教會或當地均被視為傳道人或宣教士。以前若有教會或差會差派帶職宣教士,他們大都會以「掛名」形式做帶職工作,實際則以傳福音工作為主,畢竟這也切合眾弟兄姊妹(差派者)對受差者的期許。筆者最近參加一個差遣禮,被差者(是按立牧師)在工場的身份是商人,而教會差傳委員會主席(也是按立牧師)在典禮當天竟然公開「勸勉」教會的弟兄姊妹不要支持他的生意,好讓被差者好好專注傳福音!可想而知,教會對專職宣教士的觀念是如何根深柢固,以為營商宣教,不過是掛名而已。筆者對此不敢認同。到底為什麼要捨棄專職宣教而取營商宣教?這可從兩方面來分析。
全球約有16,350個族群,其中6,642個(人口約27億5,000萬)為福音未達或未得群體,當中大部分生活在對福音封閉的地區, 而穆斯林群體佔了很大比例。面對這些群體或地區,傳統的專職宣教士不可能取得入境簽證,哪如何能在當中工作、為主得人?要進入這些地區服侍,就須要以「創」意、「啟」導進去。另一方面,即使在對福音較開放的大城市,要得著未得之民並不容易,因為他們傳統上對基督教及宣教士存有偏見或誤解,再加上文化差異,不會主動進入教會,更不輕易接受傳統的專職宣教士在他們當中。在這些未得之民中,以「社區救援」(即透過加入非政府組織工作)形式服侍的工作人員,在過去十多年已漸被當地政府看透、認定為宣教士,除派發救援物資外,在不少地區,在簽證期限及可行的活動上已多被制肘;他們一旦完成救援工作,就會被「請」出境。此外,當地政府近年看準這是基督教支持的服務工作,更大加敲詐,藉此牟利,在各方面徵收稅款或手續費,儼然成為政府高收入項目。 因此,宣教士以商人身份進入工場,可說是有效及被接納的方式,讓他們在日常工作中,較自然地與當地人交往,建立關係,從而分享福音,見證基督。
鑒於在創啟地區福音工作困難,也不容易產生果效,所以近年開始做的研究中,一個較重要的課題是「有果效的宣教實踐」, 就著創啟地區中那些較有果效的宣教方法作調查。結果顯示,最能讓福音在當地人心中植根的方法,是與他們建立互相信任的關係。
要有效帶出福音信息,都須要跟受者建立一定的關係(或稱「緣」)。現代人生活繁忙緊張,騙徒猖獗,人際間的信任尤為重要,這也解釋了在煩囂的街上派單張果效微弱的原因;因未能與受眾建立一定的關係,故不用數秒,單張已被投進垃圾箱。建立人際之間的關係大致有五方面,或可稱之為「五緣」:
在創啟地區,宣教士若要與當地人建立較自然的關係,「工緣」尤為重要。在非政府組織及專業服務不易實行的情況下,透過營商而建立的工緣就顯得很具策略價值。過往許多宣教士都掙扎如何能在創啟地區建立福音的橋樑,但營商宣教則不用刻意做「搭橋」工夫(想著用什麼方式跟當地人建立關係),因為營商宣教士(BAMers)能透過他們的工作(生意)直接「栽進」人群中。能有被當地人認同的工作(貢獻當地社會,如建立就業機會)和美好的生活見證,就不致被誤會「好吃懶做、無所事事」的「文化侵略者」。
可是,營商宣教不無難處!宣教是跨地域和文化的布道工作,宣教士須好好學習當地語言及文化,多下苦功,才能與當地人建立良好的溝通和深厚的感情。因此,營商宣教士也須在這方面下苦功,絕不能因為是營商的緣故,就可以放棄學習。此外,營商須要尋找一份合適的工作或開展一盤生意,當中牽涉資金的籌集、金錢及時間的運用和管理等。如何一面營商(工作),一面成為福音工作者,為主建立教會?這些都需要營商宣教士加倍努力,多向神求問。
還有,傳統觀念多以帶職宣教為救援工作(也被教會較為接受),以營商為宣教「手段」,自然會引起眾多質疑,例如生意利潤怎樣處理?萬一虧本怎麼辦?這都是嚴峻的問題,需要營商宣教士及差會認真面對。宣教士在努力工作(營商)的時候,可能被後方教會誤認為又事奉主,又事奉瑪門。營商宣教士有時囿於傳統觀念和遭受眾多壓力,甚至自己也懷疑這方式是否仍算是宣教。所以,除了須要有明確及清晰交代的機制外,還需要各方一起努力,突破傳統對「宣教」觀念的框框。
雖然前線差會的宣教士都是「帶職」,但也是徹頭徹尾的宣教士。我們對營商宣教有一套相關的理念及問責機制:
上述原則在宣教士出工場前,差會已清楚向他們說明,並得到他們同意。因為有明確的機制,又可清晰交代賬目,我們的宣教士大多能獲得教會長期的支持及信任,現在部分同工的生意更已開始自負盈虧,跟當地人建立很好的「工緣」關係。
教會和差會應當攜手合作,關心和支持營商宣教士。為了讓神的榮耀能早日在萬民中彰顯,應當照顧他們的生活和事工需要,也要有完善的制度或運作機制,讓宣教士知道怎樣匯報生意(工作)上的收支,以及事工的計劃和進展,務求令支持者及教會理解,信任他們。
營商宣教的目的不能以謀取最大利潤為依歸,而是要帶來生命的轉化(life transformation),因此有不少人倡議把「BAM」改為「BAT」(Business as Transformation)。求主幫助,讓我們多為宣教士禱告,特別為營商宣教士禱告,在主裡每天不斷得著更新和轉化(羅十二1-2),叫他們都成為改變生命、拯救靈魂的「BAT-MAN」(改變別人生命的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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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全球營商宣教智庫」為營商宣教下的定義
- 可持續和有盈利的商業行動
- 定意對人及國家帶出天國目的及影響
- 著重經濟、社會、環境和靈性果效,並實現整全轉化
- 關顧世界上最窮困及最少聽聞福音的群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