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教模式中,为何会冒出“营商事工”(BAM, Business as Mission)?相信每位关心宣教的弟兄姊妹都想知道。过去数十年,教会及大部分差会都是差派专职宣教士(career missionary),在福音未达或福音未得之民中,以直接开荒布道、建立教会的身分在当地服侍主,他们无论在教会或当地均被视为传道人或宣教士。以前若有教会或差会差派带职宣教士,他们大都会以“挂名”形式做带职工作,实际则以传福音工作为主,毕竟这也切合众弟兄姊妹(差派者)对受差者的期许。笔者最近参加一个差遣礼,被差者(是按立牧师)在工场的身分是商人,而教会差传委员会主席(也是按立牧师)在典礼当天竟然公开“劝勉”教会的弟兄姊妹不要支持他的生意,好让被差者好好专注传福音!可想而知,教会对专职宣教士的观念是如何根深柢固,以为营商宣教,不过是挂名而已。笔者对此不敢认同。到底为什么要舍弃专职宣教而取营商宣教?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。
全球约有16,350个族群,其中6,642个(人口约27亿5,000万)为福音未达或未得群体,当中大部分生活在对福音封闭的地区, 而穆斯林群体占了很大比例。面对这些群体或地区,传统的专职宣教士不可能取得入境签证,哪如何能在当中工作、为主得人?要进入这些地区服侍,就须要以“创”意、“启”导进去。另一方面,即使在对福音较开放的大城市,要得着未得之民并不容易,因为他们传统上对基督教及宣教士存有偏见或误解,再加上文化差异,不会主动进入教会,更不轻易接受传统的专职宣教士在他们当中。在这些未得之民中,以“社区救援”(即透过加入非政府组织工作)形式服侍的工作人员,在过去十多年已渐被当地政府看透、认定为宣教士,除派发救援物资外,在不少地区,在签证期限及可行的活动上已多被制肘;他们一旦完成救援工作,就会被“请”出境。此外,当地政府近年看准这是基督教支持的服务工作,更大加敲诈,藉此牟利,在各方面征收税款或手续费,俨然成为政府高收入项目。 因此,宣教士以商人身分进入工场,可说是有效及被接纳的方式,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,较自然地与当地人交往,建立关系,从而分享福音,见证基督。
鉴于在创启地区福音工作困难,也不容易产生果效,所以近年开始做的研究中,一个较重要的课题是“有果效的宣教实践”, 就着创启地区中那些较有果效的宣教方法作调查。结果显示,最能让福音在当地人心中植根的方法,是与他们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。
要有效带出福音信息,都须要跟受者建立一定的关系(或称“缘”)。现代人生活繁忙紧张,骗徒猖獗,人际间的信任尤为重要,这也解释了在烦嚣的街上派单张果效微弱的原因;因未能与受众建立一定的关系,故不用数秒,单张已被投进垃圾箱。建立人际之间的关系大致有五方面,或可称之为“五缘”:
在创启地区,宣教士若要与当地人建立较自然的关系,“工缘”尤为重要。在非政府组织及专业服务不易实行的情况下,透过营商而建立的工缘就显得很具策略价值。过往许多宣教士都挣扎如何能在创启地区建立福音的桥梁,但营商宣教则不用刻意做“搭桥”工夫(想着用什么方式跟当地人建立关系),因为营商宣教士(BAMers)能透过他们的工作(生意)直接“栽进”人群中。能有被当地人认同的工作(贡献当地社会,如建立就业机会)和美好的生活见证,就不致被误会“好吃懒做、无所事事”的“文化侵略者”。
可是,营商宣教不无难处!宣教是跨地域和文化的布道工作,宣教士须好好学习当地语言及文化,多下苦功,才能与当地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深厚的感情。因此,营商宣教士也须在这方面下苦功,绝不能因为是营商的缘故,就可以放弃学习。此外,营商须要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或开展一盘生意,当中牵涉资金的筹集、金钱及时间的运用和管理等。如何一面营商(工作),一面成为福音工作者,为主建立教会?这些都需要营商宣教士加倍努力,多向神求问。
还有,传统观念多以带职宣教为救援工作(也被教会较为接受),以营商为宣教“手段”,自然会引起众多质疑,例如生意利润怎样处理?万一亏本怎么办?这都是严峻的问题,需要营商宣教士及差会认真面对。宣教士在努力工作(营商)的时候,可能被后方教会误认为又事奉主,又事奉玛门。营商宣教士有时囿于传统观念和遭受众多压力,甚至自己也怀疑这方式是否仍算是宣教。所以,除了须要有明确及清晰交代的机制外,还需要各方一起努力,突破传统对“宣教”观念的框框。
虽然前线差会的宣教士都是“带职”,但也是彻头彻尾的宣教士。我们对营商宣教有一套相关的理念及问责机制:
上述原则在宣教士出工场前,差会已清楚向他们说明,并得到他们同意。因为有明确的机制,又可清晰交代账目,我们的宣教士大多能获得教会长期的支持及信任,现在部分同工的生意更已开始自负盈亏,跟当地人建立很好的“工缘”关系。
教会和差会应当携手合作,关心和支持营商宣教士。为了让神的荣耀能早日在万民中彰显,应当照顾他们的生活和事工需要,也要有完善的制度或运作机制,让宣教士知道怎样汇报生意(工作)上的收支,以及事工的计划和进展,务求令支持者及教会理解,信任他们。
营商宣教的目的不能以谋取最大利润为依归,而是要带来生命的转化(life transformation),因此有不少人倡议把“BAM”改为“BAT”(Business as Transformation)。求主帮助,让我们多为宣教士祷告,特别为营商宣教士祷告,在主里每天不断得着更新和转化(罗十二1-2),叫他们都成为改变生命、拯救灵魂的“BAT-MAN”(改变别人生命的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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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全球营商宣教智库」为营商宣教下的定义
- 可持续和有盈利的商业行动
- 定意对人及国家带出天国目的及影响
- 着重经济,社会,环境和灵性果效,并实现整全转化
- 关顾世界上最穷困及最少听闻福音的群体